首页 >> 央网推荐 >>央网推荐 >> 【诚信建设万里行·地方篇】苏州拟对非机动车驾驶人与行人实施交通信用管理
详细内容

【诚信建设万里行·地方篇】苏州拟对非机动车驾驶人与行人实施交通信用管理

日前,江苏省苏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发布公告:为提高苏州市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文明交通素质,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交警部门起草了《苏州市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文明交通信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按照《苏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

《实施细则》提到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是指具有苏州市户籍(含居住证)的自然人。非本市户籍(含居住证)的自然人在苏州市发生的交通失信行为参照执行。其中,行为人不满十八周岁,有违反文明交通信用管理行为的,以教育为主,不纳入交通失信。

《实施细则》明确,交通失信行为分为一般、较重、严重三个等级,与《苏州市机动车驾驶人(所有人)文明交通信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交通失信等级分别认定、合并归集后,生成个人文明交通信用档案。其中,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一年内累计被处罚达3次以上的;驾驶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道内行驶,一年内累计被处罚达3次以上的;以及驾驶无牌证非机动车上道路行驶,驾驶非机动车逆向行驶,一年内累计被处罚达3次以上的;行人不走人行横道、乱穿马路、翻越隔离栏,一年内累计被处罚达3次以上的;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交通违法被处罚后,不按时缴纳罚款,逾期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不服从交通民警指挥被处以罚款处罚的;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一年内交通安全违法记录累计达10次以上等,将构成一般交通失信行为。
此外,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交通违法被处罚后,不按时缴纳罚款,逾期时间1年以上的;醉酒驾驶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负事故主要责任以上,尚不构成犯罪的;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一年内发生一般交通失信行为3次以上等,将构成较重交通失信行为。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下列情形之一,构成严重交通失信行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发生交通事故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一年内发生较重交通失信行为3次以上的。
同时,《实施细则》还提到,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因不按时缴纳罚款,被认定为交通失信行为的,在其主动履行罚款缴纳义务,并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确认后,可提前修复相应信用记录。




主办:北京中标企信国际信用评价有限公






友情链接
关注微信公众号
浏览手机网站
本站已支持IPv6
seo se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