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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出发 深圳为何如此重“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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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深圳市出台《深圳经济特区优化营商环境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若干规定》),就通过法治化手段,破解营商环境中的痛点难点问题做出新的规定。可以说,这是接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这一历史重任后,深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第一时间发布的重磅消息:公布营商环境黄金30条!


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深圳的“再出发”将从何处开始发力,是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一个话题。现在,答案来了。在这份文件中,“信用”二字共出现22次,受重视程度之高尤为引人注目。


说到营商环境,深圳可以说是全国的高地。在2018年12月粤港澳大湾区研究院发布的2018年中国城市营商环境评价报告中,深圳营商环境位居全国第一。2019年5月中国战略文化促进会等发布的我国经济总量排名前100城市营商环境指数榜中,深圳营商环境指数位居第三,其中硬环境指数排名第一。


营商环境在全国名列前茅,深圳并不满足,还在对标新加坡等国际先进城市,为全国其他城市做出了很好的示范,而能围绕“信用”这个抓手集中发力,更加凸显出深圳在对策上找得准,有远见。


首先,《若干规定》的出台体现了深圳的高度政策敏感。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信用监管,并将其作为健全市场体系的关键。国务院办公厅不久前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细化责任分工,加强与其他“放管服”改革事项的衔接,组织开展信用建设和信用监管试点示范。在过去经济特区的发展中,深圳一直以善于抓住政策机遇实现快速发展而著称。深圳的这一文件出台,距国务院办公厅意见出台仅仅一个多月,再一次充分体现出深圳对有利于自身发展的政策的高速反应。


其次,《若干规定》的出台体现了深圳对“信用信息”基础作用的重视。《若干规定》提出,市场主体的有关信息可以通过主动采集、政府信息共享等方式采集的,不得要求市场主体再行提供。这样一个切实为企业减轻负担的政策,背后反映的正是深圳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的巨大成就。数据显示,深圳已拥有了全国最大的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之一,目前的信息量达到8.9亿项,数据库归集的商事主体达到469万家,平均每家企业的信用信息有近200项。正因为建立了这样一个强大的信用信息基础,政府才能“放”得踏实、“管”得精准、“服”的到位。在此基础上,《若干规定》进一步提出,市、区政府应当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建立信用信息采集目录等。可见,深圳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是牢牢把握住了“信用信息”这个基础抓手的。


再次,《若干规定》的出台体现了深圳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治化的追求。在“信用规范”条目中,文件提出除法律、法规、规章以外,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规定对市场主体进行信用约束的内容。并对信用修复、信用信息异议投诉制度等进行了详细规定,以法治化手段切实维护了企业在面临信用监管时的合法权益。文件特别提出,完成信用修复的市场主体,信用惩戒部门应当及时公布其信用修复结果。这既是对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保护,也是对信用惩戒部门提高工作效率的严格要求。


有一句网络语言叫“最可怕的就是比你优秀的人还如此努力”,作为改革开放的前沿,深圳的营商环境如此优越尚且自加压力、再出发、再探路,那些营商环境还比不上深圳的城市,是不是也应该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方面再加码呢?




主办:北京中标企信国际信用评价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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