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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出台办法 | 督促企业遵守劳动保障法律规定,履行守法诚信义务

    近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有关部门印发《山东省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旨在增强劳动保障监察的针对性和效率,实行企业分类监管,督促企业遵守劳动保障法律规定,履行守法诚信义务。《办法》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

  《办法》明确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对象为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满一年的企业。企业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应当作为独立的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对象。

  《办法》规定围绕十方面内容开展评价,包括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等方面。诚信评价采取计分定级和直接定级方式。诚信评价结果分为A、B、C三个等级。

  《办法》对工程建设领域企业的诚信评价细则进行了特别规定,分别对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都设置了明确的扣分标准。《办法》第十七条详细阐述了建设施工企业如因违反法律法规、违法发包等行为,诚信评价则定级为C级。

  对于被评为C级的企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相关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对其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进行约谈,敦促其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办法》要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及时将工程建设领域的C级企业名单推送至行业主管部门,纳入其行业信用监管,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办法》鼓励企业通过作出信用承诺、接受专题培训,采取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利影响等方式修复诚信等级。

  政策文件:http://hrss.shandong.gov.cn/articles/ch06459/202312/b4c92c7f-9883-40fc-8331-f1c724e9214a.shtml




主办:北京中标企信国际信用评价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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